居间合同争议解决地的规定
仙居法律咨询
2025-06-1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居间合同争议解决地点的确定可以依据以下原则:首先,如果居间合同中有关于争议解决地点的明确约定,双方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。如果没有明确约定,可以适用《民法典》第1185条的规定,即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另外,如果居间合同涉及不动产,争议解决地点可以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确定。此外,如果是居间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纠纷,可以选择在居间人的住所地或被代理人的住所地提起诉讼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85条: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自愿协商解决争议,或者在争议发生时,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。争议解决地点可以由合同约定,或者适用本编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86条:居间合同纠纷,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居间人的住所地或者被代理人的住所地提起诉讼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90条:不动产纠纷,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92条: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,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所在地或者消费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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